環境監理編制要點及工作程序
一、建設項目環境監理定義 建設項目環境監理定義是指建設項目環境監理單位受建設單位委托,依據有關環保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環評及其批復文件、環境監理合同等,對建設項目實施專業化的環境保護咨詢和技術服務,協助和指導建設單位全面落實建設項目各項環保措施。 二、建設項目環境監理主要功能 ①受項目建設單位委托,承擔全面核實設計文件與環評及批復文件相符性任務; ②依據環評及其批復文件,督查項目施工中各項環保措施落實情況; ③組織建設期環保宣傳和培訓,指導施工單位落實好各項環保措施,確保三同時有效執行,以駐場、旁站或巡查的方式實行監理; ④發揮環境監理單位在環保技術及環境管理方面的業務優勢,搭建環保信息交流平臺,建立環保溝通、協調、會商機制; ⑤協助建設單位配合好環保部門的三同時監督檢查、項目試生產和竣工驗收。 三、建設項目環境監理工作對象、內容及范圍 建設項目環境監理工作對象主要是工程中的環保設施、生態恢復措施、環境風險防范措施以及受工程影響的外部區域。建設項目環境監理工作對象工作內容:監督工程施工過程中環境污染、生態保護是否滿足環保要求,與主體工程配套的環保措施落實情況,協調好各方關系。 建設項目環境監理工作對象工作范圍:工程施工區域(主體工程和輔助工程環保達標情況及環保設施的落實情況)及其鄰近受影響地帶(工程建設中對周邊環境敏感區的影響,將影響區域內需要特別關注的環保對象列為敏感目標,及時關注、掌握建設項目影響區域內的環保情況)。 四、建設項目環境監理工作對象工作程序: ①編制監理方案;②簽訂合同、組建監理機構;③對工程設計文件進行環保審核;④編制環境監理細則、明確環保工作重點、向承包商環保交底;⑤根據實施細則等文件開展現場環境監理;⑥協助業主申請試生產,編制監理報告;⑦試運行階段協助建設單位完善主體工程配套環保設施和生態保護措施,健全環境管理體系并有效運轉;⑧協助開展竣工驗收,編制總結報告,向建設單位移交建立檔案資料。 五、建設項目環境監理工作對象開展環境監理的項目類型: ①涉及飲用水源、自然保護區等環境敏感區的項目; ②高風險重污染項目,包括石化、火電、農藥、醫藥、水泥、造紙、電鍍、印染、鋼鐵、重金屬排放、危險(醫療)廢物集中處置、生活垃圾集中處置等建設項目; ③施工期環境影響較大的建設項目,包括水利水電、煤礦、礦山開發、石油天然氣開采及集輸管網、鐵路、公路、城市軌道交通、碼頭、港口等建設項目; ④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認為需要開展環境監理的其他建設項目。 同時還分成環保工程監理和環保達標監理: 環保工程監理(監督檢查項目建設過程中污染治理設施、環境風險防范設施按照環評及其批復要求建設情況,根據三同時原則,確保環評報告及其批復文件中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工程的工藝、設備、能力、規模、進度等按照設計文件要求得到落實,各項環保工程有效實施,確保項目三同時工作在各個階段落實到位) 環保達標監理(確保項目建設過程中各種污染因子達到環保標準要求的環境監理工作內容,根據環評文件中有關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態保護措施的具體要求,確保水、氣、聲、固廢等滿足國家和地方的環保要求)。 六、環境監理重點關注內容: ①項目設計和施工過程中,性質、規模、選址、平面布置、工藝及環保措施是否發生重大變動; ②主要環保設施與主體工程建設同步性; ③風險防范與事故應急設施與措施的落實,如事故池; ④與環保相關的重要隱蔽工程,如防滲措施; ⑤項目建成后難以或不可補救的環保措施和設施,如過魚通道; ⑥建設過程中可能產生不可逆轉的環境影響的防范措施和要求,如對野生動植物保護措施; ⑦建設和運行過程中與公眾環境權益密切相關、社會關注度高的環保措施和要求,如防護距離內居民搬遷; ⑧以新帶老、落后產能淘汰等環保措施和要求。 七、不同類型項目環保監理注意要點: 1.化工石化類項目監理要點: 設計期:敏感點、管線走向(化工必須架空)、主體工程設計核查、配套環保設施核查; 施工期:主要是三同時; 試運行期:生產工藝及規模、廢水廢氣預處理及末端治理、查漏補缺、制度建設、事故應急措施、竣工驗收。 2.印染類項目監理要點: 設計期:收集資料、主體工程設計核查、配套環保設施核查; 施工期:主要是三同時; 試運行期:生產工藝及規模、廢水廢氣處理效果、查漏補缺、事故應急措施、制度建設、竣工驗收。 3.水利水電項目監理要點: 施工期:主要是水、氣、渣、生態; 4.煤炭施工期監理要點 ①環保措施的落實情況及其與環評報告和批復文件的符合性;②“三同時”情況;③以生態保護與修復、水氣聲渣污染控制、重要保護目標保護措施展開,如表土保存、矸石場邊坡防護與后期綠化,施工人員集中居住地設防滲廁所、施工場地道路適時灑水降塵、施工車輛限速,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文物保護區的避讓措施等。 5.高速公路過風景名勝區非核心區,監理要點 主要是對風景名勝區的線性切割。①控制施工范圍,限制人員活動、車輛行駛路線及機械作業的范圍,在劃定工程范圍內施工,不得跨界;②嚴禁在風景名勝區內設置取、棄土場,嚴禁隨意鏟除地表植被和林木;③施工結束后應加強對場地、便道的綠化恢復措施。 6.公路航道監理要點 由環境監理單位根據委托監理合同規定的服務內容、服務期限、工程類別、規模等因素配備相應的環境監理工程技術人員進行環境監理。 對環境投資、進度、質量目標進行動態控制。 6.1 環境達標監理: (1)、環境空氣保護實施對策: ①工程開挖土方集中堆放,縮小粉塵影響范圍做到及時回填。 ②水泥和混凝土運輸車輛采用密封罐車,采用敞篷車運輸時,用篷布遮蓋嚴實,防止物料拋散流失造成污染。 ③施工道路保持平整,配備施工道路養護、維修和清潔人員,每天用灑水車噴灑路基及施工便道,保持道路清潔和路況良好。 ④在倉庫和臨時材料場中的粉狀材料規范堆放并采取防風措施。 ⑤加強對受粉塵、揚塵、燃油等影響的施工人員的勞動保護措施。 ⑥施工期對固定的燃油機械設備,距離敏感點較近時,應安裝防塵設備。 ⑦路面瀝青拌和站廢氣全部安裝除塵器。料場及時灑水防揚塵。 (2)水環境防治措施: ①沙石料沖洗廢水通過沉淀池沉淀后排放,部分澄清水用于建筑工地灑水抑塵,多余排放。 ②機械車輛沖洗廢水:盡少能讓施工機械和車輛到附近清潔點和修理點清洗或修理,減少廢水的產生。 ③施工人員生活污水,設立固定廁所,并設簡易化糞池,處理后排放。 ④橋梁樁基泥漿水抽至沉淀池,不得進入河流。 ⑤倉庫和臨時材料堆四周設疏水溝,防止隨雨水流失,造成污染。 ⑥拌和站廢水經沉淀池沉淀后全部重復利用 (3)噪聲防治措施 ①施工機械和運輸車輛布置在遠離敏感點一側和避讓敏感點,并加強施工機械和運輸車輛的維護保養。 ②各施工單位應在夜間22::00至次日6:00 停止施工活動。 (4)固廢防治措施 ①清場物處理:施工場地清出農作物、雜草及時清運、樹木采取賠償或移栽,表層土集中堆存,用作綠化用土。 ②施工棄土除回填外,統一規劃處置,對棄土統一置于潔地(棄土場),然后對潔地平整并綠化。 ③施工廢料:對鋼筋、鋼板等下角料回收外售其余不可回收的棄渣采取深挖填埋等處理措施。 ④施工營地生活垃圾應及時清運。 (5)生態環境影響防治措施: ①取棄土場:盡可能避免高填低控,減少土石方數量,取土場應選擇在路堤200m 植被稀少的地帶設置,取土后應平整,并恢復植被;取土場應在公路沿線較開闊、坡度較平緩的地段選址;工程棄土場應避開林地、草場、耕地等; ②施工營地的建設應盡量集中,盡量靠近公路或村莊,減少臨時占地;施工營地拆除后應恢復原貌, ③施工便道要合理設計便道寬度,并要求各種機械和車輛固定行車路線,不能隨意下道行駛或另行開辟便道。施工便道應設置明顯標志,并設專人進行疏導和監理;施工結束后進行綠化等生態恢復; 6.2 環保工程監理 ① 生態保護:沿線河流生態系統保護,取、棄土場綠化,路基邊坡綠化,臨時用地恢復綠化工程。 ② 水污染防治:服務區等的生活污水處理設施 ③ 交通噪聲控制工程:隔聲屏、隔聲窗等 ④ 環境空氣:煙塵排放凈化設施,煤、礦石防塵工程等。 ⑤ 固廢:固體垃圾、廢物收集工程等 ⑥ 對工程質量、進度、費用等進行動態控制。 |